或許在某一點 呼格吉勒的命運
注定要跟趙志紅的命運捲纏在一塊
趙志紅 男性
外號微笑殺手 因犯案時總是臉帶微笑
被捕時身高1.62米 體重不足一百斤(60.6kg)
1972年生於內蒙古烏蘭察布巿
涼城縣永興村一個普通農民家庭
家中排第二 有大哥和妹妹
初中未畢業 輟學回家務農
1990年開始隨父親外出打工
後來自己單獨打工
在工地做苦力或一些技術不高的工作
也帶領過同鄉承包一些工地的木工工作
先後在烏蘭察布巿 呼和浩特巿 包頭
鄂爾多斯 烏海 寧夏的石嘴山 打過工
石嘴山為其去過最遠的地方
外出打工期間 因為盜竊案 兩次被公安機關處理
1995年與同村一個姑娘結婚 婚後生有一女
2001年二人離婚 離異後趙志紅獨自一人生活
1996年趙志紅開始作案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巿公厠姦殺案為其第一宗姦殺案
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被捕
期間於呼和浩特巿和烏蘭察布巿 兩地流竄 往返作案
盜竊 搶劫 強姦 殺人共27起
全部受害人均為女性 11名女性被姦殺 最年幼者12歲
6名女性被強暴後欲殺之而未遂
2015年2月9日 呼和浩特巿中級人民法院裁定趙志紅死刑
但至今尚未執行
趙志紅殺人前有難以自我抑制的衝動 殺人後才得到舒洩
以下為其自白
“如果不去作案的話,心裡面就壓抑的厲害,又憋得不輕,老覺得各種壓力壓得我快爆炸了。
凡是認識我的人,我從來都不跟他們吵啊,打啊,但是我在作案時,完全就是兩副面孔,
長期積累的壓抑那一種憤怒,一下子都爆發出來了,所以控制不了。”
下面的資料轉自網絡論壇 是記者楚京輝刊於《法律與生活》雜誌的報導文章原文
藉此我們可以窺視趙志紅是怎樣的一個人
《趙志紅:被魔鬼拋棄的十年》
他身高1米62,體重不足百斤,初中肄業,卻一貫輕聲慢語,雙眼常含笑意,看似知書達理;
他自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下稱呼市)與烏蘭察布市(下稱烏市)兩地往復流竄、大肆作案,10年間盜竊兩起(已認定,其餘未認定部分則難以統計),搶劫、強姦、殺害女性27起,其中6起強姦後殺人未遂,而有11名女性慘遭強姦殺害、最年幼者僅12歲;
他落網在與女朋友合營的民辦雙語幼稚園,女友至今仍不願相信他就是令世人切齒痛恨的“幽靈色魔”;
他,就是欣慰於“以遺臭萬年的方式揚名天下”、自稱“姦殺時我就是魔鬼”的“微笑殺手”——趙志紅。
2005年10月23日12時50分,呼市賽罕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大隊長納勝、教導員馬文彪,舉槍衝入呼市海東路鐵路材料廠內的“中英文幼稚園”,將正在自己宿舍床邊若有所思的趙志紅輕鬆擒獲。
趙志紅的女友張麗對那天的情形歷歷在目,“他很鎮靜地問員警,‘有什麼事嗎?’在就要被押出院門時,他特意請求員警,‘能用我的上衣擋住手銬嗎?別人看見了會影響我們幼稚園的聲譽’”。
在師範專科畢業的幼稚園投資人、園長張麗眼中,“文化深厚、出口成章”的“未婚夫”,值此生死關頭、“危機時刻”,還是那樣有主見、有頭腦,依然善解人意,不失成熟男人的穩重與魅力。
其時,趙志紅就在三個月前的7月20日,用張麗東拼西湊四處借款給園裡添置的“校車”——“蒙·A78253”號銀灰色“柳州五菱”麵包車,以“黑車攬客”為名,騙載了一名與其同鄉、放假回家的18歲大學一年級女生。
在荒郊野外的淒淒細雨中,將一再哀求、涕淚泗流的花季女孩強暴、殺害、姦屍。
這是他第27次“不由自主的宣洩”,也是他犯罪生涯的終點——騙載女生的地點距離他10年前第一次實施姦殺的現場,不過十步之遙,這樣的“黑色巧合”對於自稱相信因果輪迴的趙志紅來說,真可謂報應不爽。
最後瘋狂
“毀滅,源於瘋狂”。
2005年年初,1個月零二十天內,高度密集、令人髮指的連續五起強姦、殺人惡性案件,催促著趙志紅賣力敲響了自己罪惡的喪鐘。
他在十年間所實施的包括兩起盜竊在內的29個案件中,有多達24起發生在呼市轄區範圍內。
作為烏市涼城縣永興鎮永興村人,他在2005年之前,始終恪守著“兔子不吃窩邊草”的“千年賊訓”。
但在2005年1月2日到2月22日,已然癲狂的涼城人趙志紅對無辜女性殘暴、頻繁的連環殺戮,把元旦、春節期間的家鄉烏市攪得風聲鶴唳、人心惶惶。
2005年1月2日12時,烏市察右前旗平地泉鎮以南、舊208國道1華里路碑以西300米處的田地糞坑內,發現一具覆蓋著玉米秸稈和塑膠地膜的女屍。
死者是位個體計程車司機,她在兩小時前被趙志紅強姦後,又被他用隨身攜帶的電話線勒頸致死。
趙志紅搜走了死者的手機和現金,然後駕駛她的“蒙J·Y2230”號銀灰色“夏利”計程車,于12時左右——幾乎是女司機屍體被發現的同時,又在察右前旗的土貴烏拉鎮騙載了一名要回烏市集甯區的22歲女青年,將其拉至土貴鄉大山尖村外的曠野中強姦。
事後該女假意順從,兩人駕車返行至平地泉鎮一家小賣店門前時,女子藉口下車購物平安脫身,隨即報案。
這是趙志紅漫長犯罪生涯中唯一一次“失手”,驚魂未定的他,當天下午天剛擦黑,就把計程車開到烏市黨政大樓廣場前的垃圾堆,點火焚毀了。
不過一周,趙志紅又“心癢難耐”了。
由於2005年初,張麗在烏市集甯區開設了中英文幼稚園的分園,並授權趙志紅全面管理,使他有大量時間獨自駕駛“柳州五菱”往來于呼、烏二市。
這輛原本用來接送祖國花朵們、理應充滿燦爛陽光的“校車”,卻屢屢淪為趙志紅“尋殺獵物”、令人恐怖的“吃人黑車”。
1月7日下午,察右前旗大雪初霽,又是在平地泉鎮,趙志紅再用陳舊手法,誘騙一位26歲、大學學歷、烏市政府發改委的女幹部“打黑車”返城。
行至玫花公路旁的無人郊外,他將女幹部強暴後連刺5刀殺害,一片銀裝素裹,噴濺鮮血斑駁。
2月22日淩晨4時48分,眼瞅著農曆雞年的元宵佳節就要到了。
因為此前某一天在集甯區、對一名20歲女子實施捆綁強姦未遂而異常“憤懣懊惱”的趙志紅,此時正惡念躁動、逡巡遊蕩在集寧火車站。
在出站人流中,他一下子瞄上了從內蒙古牙克石市乘火車到集甯區探望祖母的大同市醫護專科學校的一名22歲女生。
一番“天黑路險,學生優惠”的花言巧語之後,“心地善良、滿臉微笑”的“黑車司機”將女生騙上了“吃人車”,又一幕“強暴、殺害、姦屍”的人間慘劇,血腥上演。
女生面目全非、連中四刀的屍體,2月25日上午,在集甯區電石廠東側500米遠的一處廢棄墓穴內,被發現。
由此,警方將這組同源案件命名為:“2·25”系列強姦、搶劫、殺人案(下稱“2·25”)。
魔鬼十年
節日期間接踵而至、人神共憤的三起血案,使2005年初的烏市籠罩著既仇恨又驚恐的不祥陰霾,各種傳聞散佈民間。
“色魔專殺紅衣女子”,這則迅速蔓延的流言使本該“金雞高唱”的烏市農曆大年,頓失鮮豔。
內蒙古警方的壓力,更是空前巨大。
經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對“2·25”現場提取生物檢材(趙志紅體液)的DNA圖譜,在全國DNA資料庫中進行碰撞、比對,先後發現2000年呼市賽罕區西把柵鄉東古樓村“5·20”入室姦殺案與1999年“1·31”新城區毫沁營鄉毫沁營村入室強姦案,亦均為“2·25”兇犯所為。
由此,公安部將“2·25”列為2005年督辦的第二號特大命案。
在“2·25”攻堅過程中,公安部副部長田期玉、張新楓,自治區黨委副書記陳光林、政法委書記羅嘯天、政府副主席連輯,公安部五局局長何挺、副局長杜航偉、羅毅,公安廳廳長祝廣凱、趙黎平、副廳長王新樂、劉尤福等眾多領導先後作出過重要指示。
2005年1月2日至10月23日,300多個日夜,在公安廳刑警總隊的統籌指揮下,呼、烏兩市公安局投入警力共計4000餘人,公安部五局先後三次派遣勘查、痕跡、物證、法醫、畫像等各方面的多名特邀刑偵專家深入案發現場複勘和會診,並牽頭在呼市召開華北、西北7省、區“2·25”偵查工作會議;
為切實保障2005年底前破案,五局下撥20萬元、公安廳撥款20萬元、察右前旗政府支援16萬元,共計56萬元專款用於補貼辦案經費;
內蒙古警方共印製附有趙志紅模擬畫像的《懸賞通告》5萬餘份廣泛貼發,並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懸賞20萬元通緝頑凶。
2006年5月末,記者來到呼市,通過多方管道,調閱了“2·25”破獲初期,警方對趙志紅的部分審訊筆錄。
其中有一份在他被捕後第三天,用了近八個小時、書寫了三十餘頁的筆錄,讓記者對他超級準確的“犯罪記憶”,印象極為深刻。
“想到哪兒就說到哪兒吧”,他對刑警說,“快十年了,做了那麼多案子,時間順序難免會顛倒,但所有作案的細節還大致記得清楚,我會描述完整的。”
果不其然,竹筒倒豆一般,20餘起重案一氣呵成躍然紙上。
趙志紅腦海中儲存的魔鬼畫面令人作嘔,但他“恢復現場”的能力,又著實讓人吃驚。
1996年,他第一次強姦殺人,是在一個遠離馬路、頗為幽深、置身一片平房家屬區的老式公共廁所的女廁內。
那年,他24歲,剛結婚還不到一年。
早春的呼市,晚上八點多,天色已近漆黑,那個公廁還沒有燈。
即便如此,十年後的趙志紅除了把作案時間錯記了一、兩個月外,其餘細節諸如廁所方位、內部結構,被害人身高、髮式、體態、膚質,扼頸方式,屍體擺放位置甚至姦屍時長、射精量,都有準確和肯定的記憶。
時至今日,當年的公廁早已連同平房區一同被推倒,蓋起了樓群,但當他帶領刑警去指認現場時,卻和公廁原址分毫不差。
哪個是我?
記者前往呼市時,趙志紅已被移交檢察機關。
對他專訪的難度又增加了。
在記者之前十天從上海東方衛視飛來呼市的最高檢察院政治部《終極對話》四人攝製組,專訪趙志紅的計畫被公安廳以“案情特別重大”為由婉拒,五天後無功而返。
6月5日下午兩點,經記者協調公安廳刑警總隊與呼市檢察院公訴處,記者與兩位原辦案刑警、一位檢察官共同前往呼市第一看守所提審趙志紅。
由此,本刊成為自2005年10月23日以來,除中央電視臺《法治線上》和《內蒙古日報.北方新報》之外,第三家直面趙志紅、剖析其罪惡成因的媒體。
當他身著172號黃色“看守所馬甲”出現在記者面前時,由於手銬與腳鐐垂直相連,使得微微含肩駝背的他看上去更加矮小,異常肥碩的黃馬甲在他單薄的小身板兒上來回晃蕩。
他眼中閃爍著光,游離而飄忽,傳達出他的溝通欲望和表達能力都很強烈。
他的“微笑”的確自始至終,眉毛、眼睛、嘴唇連帶唇上的小鬍子,總是一副副彎彎的月牙。
這笑容,充滿玩世不恭、毫不在乎、絕無所謂,就是沒有一絲真誠。
“微笑”背後,其實顯現出他在扭曲的“自尊心”驅使下,故作從容與脫俗,掩飾徹骨的絕望。
畫像專家張欣為他總結了“彎眉、三角眼、小嘴”的面部特徵,十分傳神。
但這稀鬆平常的外貌卻並不猥瑣,反而有些“醜可愛”,對普遍容易同情弱者的女性來說,具有一定的親和力甚至吸引力。
巧舌如簧,是他的最大資本,也是他在作惡時比匕首、電話線還要銳利的武器:
正是一次次的謊言,讓他得以敲開獨自在家12歲小姑娘的房門、並討來一杯溫暖的茶水,誘騙兩名大學女生一位國家幹部在曠野或深夜、自覺自願地上了他的“黑車”,在和園長女友張麗“談婚論嫁”的同時又與集寧分園19歲的幼教霞飛“墜入情網”、還和兩名學生家長“暗結連理”長期姘居。
“人前人後的我是兩個我,在每一個和我相好的女人面前,我從來都是‘好男人’”,趙志紅自我總結到。
“但當我想要強姦殺人的時候,我就是個十足的魔鬼,我無法控制自己的衝動,就像是冥冥中有種力量在推動著我”。
他非常清醒地繼續詭辯,“上天註定我要在那個時間、地點碰到那個女人,我也不由自主地與她相遇,她被我殺、我殺她,都是命運安排好的,活該我倆彼此倒楣。”
但在記者看來,促使他“由人變魔”的原始動因,絕不是這套無恥之尤、荒唐透頂的“狗屁玄學”,這些“歪理”都是他在強大的罪惡感面前求得解脫的自我安慰、無良謊言。
在理想與現實懸殊落差面前無法調和的心理失衡,具有被欺騙感、失敗的愛情婚姻兩性生活,長期沉溺於色情暴力“文藝作品”從而被刺激起無法自控的性慾衝動,才是他“魔變”的推手。
人之將死
“家裡大哥是長子,一向倍受重視,妹妹老小兒又是女孩子,從小就被大家寵,剩下我個老二不上不下,就成多餘了唄”,趙志紅苦笑著和記者調侃。
由於這種自我本位、極端自私的家庭觀念,被家中長輩一直昵稱為紅紅、被疼愛有加的趙志紅,從小卻在過度自戀、自怨自艾的病態預設情境中成長。
由自憐而自卑,由自卑而幻想自大,由幻想自大而幻想破滅,由幻想破滅而開始冷淡家庭、“看破自我”進而仇視社會、殘害弱者。
在強姦、屠戮弱者(女性)的罪惡過程中,體驗變態的成就感——一次次在與弱者的兩人對決中,“吃定對方”,從而在自己黑暗的精神空間中,得以暫時自大起來。
趙志紅自1996年以來,最先跟隨父親隨後自己單幹,在工地賣苦力或者做些基礎簡單的技術活兒,也曾偶爾帶領一些同鄉承包工地上的木工活計。
他先後在烏市、呼市、包頭、鄂爾多斯、烏海和寧夏石嘴山等地打零工。
“我去過最遠的地方就是石嘴山了,絕大部分時間在烏市、呼市來回逛蕩,也曾攢過幾萬塊錢在呼市郊區蓋了自己的房子”,他說得很輕鬆。
“但是,離婚以後,我就把它變賣了。除了每個月給前妻和我們的女兒生活撫養費以及我個人的基本生存消費,剩下所有的錢,我都拿去玩女人了。”
趙志紅的嘴角眉梢還在“微笑”著,“我有錢就去玩女人。”
“有沒有用自己賺來的錢孝順過爸媽?”記者問。
“在我記憶中,一次也沒有”,紅紅還是笑著答。
“1995年年底,父母給我說了個物件要我成家,相親後第二天,我們就結婚了,婚後不久我就發現她是二婚,而且還曾經生過孩子。”
他語氣平靜,像在說別人的家事。
“我愛看書,《知音》、《讀者》、《婚姻與家庭》,無所不看,但她是個文盲,”說到此處,趙志紅有些失落。
“但人家也沒別的毛病,還和我生了小孩,所以我自打一開始作案,就覺得很對不起她,總想讓她提出離婚,這樣我心裡好受些。”
“所以”,他狡猾而自得地一笑,“我故意讓她知道我偷了隔壁鄰居的老婆,這樣2001年她就帶著孩子氣跑了。”
“趙志紅,你不僅毫無人性地強姦殺人,更加長期無度的縱慾性亂,對於女人,你有過真愛嗎?”
“集寧分園的霞飛老師,她年紀那麼小,卻頂住壓力、背著張麗和我好,我倆是真心相愛的”,他幾乎不假思索地回答。
“記者你知道嗎,我這輩子到目前為止,做的唯一一件善事,就是霞飛她媽重病時,我給霞飛送去了1000元錢。”
急切表達中的趙志紅,話到此處,語氣卻突然略微停頓,流露出一絲痛悔的表情,“我父母是最要臉的人,他們一定是再也不要見我這個逆子一面了,我讓全家抬不起頭來。”
心理病人
他再次調整了下情緒,努力用儘量真誠的眼神望著記者,“你可以替我呼籲一下嗎?我壞事做絕,死期將至,我渴望能有機會做我人生中第二件善事、也是最後一件——行刑後,把我所有健康的器官都捐獻給需要他們的人,這是我的贖罪,也替家人減輕恥辱。”
一番“莊重”之後,到登記口註冊時和管教幹警老熟人一般談笑風生的趙志紅,在記者即將離開監區之前,生怕忘了似的回頭招呼記者,“刊物出版了,一定給我郵一本啊,我要看看自己在雜誌上的樣子,呵呵。”
看著趙志紅歪歪扭扭的背影,記者不由想起了在2005年2月26日,在逃避警方追捕31載後終於落網的美國著名連環殺手“BTK”——鄧尼斯·雷德(Dennis Rader)。
他自1974年至1991年,共計猥褻並殺害了10名婦女及兒童,他熱衷於在作案後向警方和媒體寄去詳細描寫其殺人細節的“詩句”,挑釁司法的同時,還公開自己的“殺人感受”,譬如,“到底我還要殺多少人,我的名字才能出現在報紙上,並在美國引起轟動呢?”
雷德命名自己為“BTK”,是“Bind,Torture,Kill”的縮寫,意為“捆綁,折磨和殺害”,基本再現了他每次作案時殘忍的虐殺過程。
雷德在2005年被捕時,是派克市(Park City)的市政法令執行官兼路德天主教會的高層神職人員。
他被社區評價為“友好,殷勤,樂於助人,婚姻美滿,工作穩定,典型的中產階級”,但恰恰是這位不笑不說話的紳士,使與他近在咫尺的兩位女鄰居“人間蒸發”。
雷德在1979年寫給當地媒體的一封信中,首次剖析了自己的殺人動機,他說,“有一種神秘的力量驅使我大開殺戒,令我無法抗拒。”
與雷德有著同樣“混帳邏輯”的趙志紅,在姦殺的殘忍性與“刻意情節設計”方面,毫不遜色於“BTK”:
為他親手沏上熱茶的12歲小姑娘,被他強暴後,倒插在她自家水缸中,蜷縮著溺死;
山西醫專的女大學生,被他用纖維繩將雙手與左腿交叉捆綁,以劈開右腿,使整個身體呈現後拱彎曲狀態——這是草原上屠宰綿羊的專業姿勢;
發改委年輕女幹部,所穿著的所有內外衣褲,被他用匕首從領口至襠部一線割開,強姦後向其左胸連刺5刀,創道深達胸腔致心臟破裂……
怎樣深刻的惡毒、仇恨與對人性、人類本身的漠視、蔑視、無視,才能造成這樣沒有“愛因恨果”的同類殺戮?!
趙志紅、“BTK”,都不是精神病患者,但是,他們無疑都是“心理甲等殘疾者”。
臺灣朱德庸在大陸狂賣情感漫畫《澀女郎》、《醋溜族》之後,現在轉向長篇連載心理漫畫《大家都有病》。
人有病,天知否?
趙志紅、“BTK”的魔性之深,已然惡劣到被魔鬼拋棄的程度了;要抑制“趙志紅、BTK們”的魔性瘋長,首先我們社會的整體,要始終鼓勵每一位社會成員,自覺自願地拋棄哪怕一丁丁點兒的劣根與小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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