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8日 星期一
呼和浩特冤案
1996年4月9日夜九時許
內蒙古呼和浩特巿賽罕區
一所毛紡織廠宿舍區的公共厠所內
發現一具下身赤裸的女屍
女死者姓楊 被扼項致死 遭到強姦
前來報案的是公厠鄰近的卷煙廠的18歲男職工
呼格吉勒 (1977.9.21-1996.6.10)
和其工友閆峰
呼格吉勒報稱和閆峰食過晚飯 二人分開後
他在路上聽到公厠傳出女子求救的聲音
急忙奔往救助 到達時發現女子已經死亡
為了證實女子已經死去 他找來閆峰幫忙察看
1996年時值國家繼1983年後再推行嚴打運動
(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的運動)
案發48小時內
呼和浩特公安局新城分局的辦案人員
斷定呼格吉勒有重大嫌疑
旋即捕拿歸案 並進行刑訊逼供
很快就有了證據
1996年5月27日
呼和浩特巿中級人民法院
就流氓罪 故意殺人罪判處呼格吉勒死刑
1996年6月5日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二審維持原判 核准死刑
1996年6月10日 即案發後62日
呼格吉勒被槍決
因迅速破案
四名相關辦案人員獲二等功
主責該案的新城分局副局長馮志明
被傳媒譽為神探
其後升任呼和浩特巿公安局副局長
9年後的2005年年初
內蒙古烏蘭察布巿接連發現女屍
多被姦殺
同年10月呼和浩特公安局新城分局公安
在呼和浩特巿新城區拘捕作案人趙志紅
趙志紅供出自己所作的27宗案件
其中包括1996年4月9日
在毛紡織廠宿舍區大院的公厠姦殺一名婦女
公安帶了趙志紅到當年案發的現場調查
當年的厠所已拆卸改建
但趙志紅很清楚當年厠所的位置
對女厠的格局及伏屍位置也清楚
經過反覆考證
最終確實趙志紅為該起案件的真兇
2006年11月28日
呼和浩特巿中級人民法院
對趙志紅進行閉門審訊
當中對1996年4月9日的姦殺案隻字不提
8年後的2014年11月19日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確立重審
呼和浩特巿1996年4月9日的姦殺案
2014年12月15日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撤銷原判
宣告呼格吉勒無罪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趙建平
當面向呼格吉勒父母道歉
2014年12月30日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作國家賠償決定
向呼格吉勒父母支付賠償金2,059,621元
2016年1月
27名已經升官或退休的當年涉事的
呼和浩特巿中級人民法院人員
及呼和浩特公安局新城分局人員
被
黨內警告處分
行政記大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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