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8日 星期一

呼和浩特冤案



1996年4月9日夜九時許

內蒙古呼和浩特巿賽罕區

一所毛紡織廠宿舍區的公共厠所內

發現一具下身赤裸的女屍

女死者姓楊 被扼項致死 遭到強姦

前來報案的是公厠鄰近的卷煙廠的18歲男職工

呼格吉勒 (1977.9.21-1996.6.10)

和其工友閆峰

呼格吉勒報稱和閆峰食過晚飯 二人分開後

他在路上聽到公厠傳出女子求救的聲音

急忙奔往救助 到達時發現女子已經死亡

為了證實女子已經死去 他找來閆峰幫忙察看

1996年時值國家繼1983年後再推行嚴打運動

(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的運動)

案發48小時內

呼和浩特公安局新城分局的辦案人員

斷定呼格吉勒有重大嫌疑

旋即捕拿歸案 並進行刑訊逼供

很快就有了證據

1996年5月27日

呼和浩特巿中級人民法院

就流氓罪 故意殺人罪判處呼格吉勒死刑

1996年6月5日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二審維持原判 核准死刑

1996年6月10日 即案發後62日

呼格吉勒被槍決

因迅速破案

四名相關辦案人員獲二等功

主責該案的新城分局副局長馮志明

被傳媒譽為神探

其後升任呼和浩特巿公安局副局長

9年後的2005年年初

內蒙古烏蘭察布巿接連發現女屍

多被姦殺

同年10月呼和浩特公安局新城分局公安

在呼和浩特巿新城區拘捕作案人趙志紅

趙志紅供出自己所作的27宗案件

其中包括1996年4月9日

在毛紡織廠宿舍區大院的公厠姦殺一名婦女

公安帶了趙志紅到當年案發的現場調查

當年的厠所已拆卸改建

但趙志紅很清楚當年厠所的位置

對女厠的格局及伏屍位置也清楚

經過反覆考證

最終確實趙志紅為該起案件的真兇

2006年11月28日

呼和浩特巿中級人民法院

對趙志紅進行閉門審訊

當中對1996年4月9日的姦殺案隻字不提

8年後的2014年11月19日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確立重審

呼和浩特巿1996年4月9日的姦殺案

2014年12月15日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撤銷原判

宣告呼格吉勒無罪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趙建平

當面向呼格吉勒父母道歉

2014年12月30日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作國家賠償決定

向呼格吉勒父母支付賠償金2,059,621元

2016年1月

27名已經升官或退休的當年涉事的

呼和浩特巿中級人民法院人員

及呼和浩特公安局新城分局人員



黨內警告處分

行政記大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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